曝光台公示已立案调查无证揽客2026-08-057 分钟读完

古城周边「野导」揽客被查:无导游证讲解并加价售卖线路

游客在凤凰古城周边被自称「本榜推荐」的个人揽客,无导游证提供讲解并现场加价售卖线路。主管部门已立案,编辑部同步声明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揽客。

曝光台 · 旅行社红黑榜推荐编辑部|所属站点:湖南省

涉事机构
凤凰**古城接待点(个人)
事发地
湘西
涉及金额
¥ 8.7 万
处置单位
湘西州文旅广电局执法支队
公示日期
2026 年 8 月 5 日
当前状态
已立案调查

一、线索来源

两名游客在凤凰古城周边被个人揽客,对方出示印有本榜标识的自制传单,自称「榜单官方推荐接待」,收取现金后提供讲解并在行程中逐项加价售卖线路。

二、资质核查

经查,该个人未取得导游证,亦未挂靠任何持证旅行社,属擅自经营旅游业务。传单上的标识为自行拼接,与本榜无任何授权关系。

三、处置结果

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。编辑部在湖南全省站与各城市站同步声明:本榜从未授权任何个人、车队或接待点以本榜名义揽客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付费上榜,凡要求向个人账户转账的均与本榜无关。

四、识别要点

第一,正规导游应持有导游证并可提供编号,可在主管部门公示系统核对。第二,任何印有「榜单推荐」「官方指定」的自制传单均不构成授权,可向本榜核实。第三,拒绝现金交易与现场逐项加价,这两点是野导线路的典型特征。

五、说明

本文涉及个人名称按公示文书脱敏,金额单位为万元。内容均为示例演示,不代表任何真实个人或机构。

公示口径:仅在主管部门出具处理结论后收录,机构名称按公示文书脱敏显示,公示期内不得凭整改材料提前摘牌。若你在湖南旅行社推荐榜遭遇同一机构的类似情况,可通过页面底部「投诉维权通道」提交线索。本文内容依据投诉工单与处理回执整理,与当期榜单口径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