曝光台公示责令整改强制购物2026-09-0710 分钟读完

第 I 期结案曝光:3 家「零团费」收客点被查实强制消费

本期复核湘西线 88 条产品,查实 3 家机构以零团费或低于成本价收客后安排指定购物场所,涉及金额合计 71.5 万元,已由红榜除名并转入公示期。

曝光台 · 旅行社红黑榜推荐编辑部|所属站点:湖南省

涉事机构
湖南**湘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事发地
张家界
涉及金额
¥ 71.5 万
处置单位
张家界市文旅广体局执法支队
公示日期
2026 年 9 月 7 日
当前状态
责令整改

一、复核范围

本期对湘西线(长沙—张家界—凤凰)88 条在售产品进行复核,重点识别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区间的收客产品,并比对其实际执行记录。

二、查实情形

3 家机构以「零团费」「车费全免」为话术在景区周边与线上收客,行程中安排 2 至 4 处指定购物场所,单次停留 40 至 65 分钟,涉及门店均不在合同附件内。其中 1 家同时叠加自费项目加价,单项收费高于公示价 60% 至 110%。

三、涉及金额

三家机构本期查实涉及金额合计 71.5 万元(含游客在指定门店消费与自费差额部分)。

四、处置结果

3 家机构由编辑部统一移出红榜并转入公示期,公示期内不接受整改材料提前摘牌。涉事线路从可推荐池移除,相关线索已转交属地主管部门。

五、游客救济路径

已在指定门店消费的游客,可凭小票与合同主张退货退款;机构拒不处理的,拨打属地 12345 转接文旅主管部门并索取工单号,必要时申请动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先行赔付。

六、说明

机构名称按公示文书脱敏,金额单位为万元。本文所有机构名称、金额与处理结果均为示例演示内容,不代表任何真实企业。

公示口径:仅在主管部门出具处理结论后收录,机构名称按公示文书脱敏显示,公示期内不得凭整改材料提前摘牌。若你在湖南旅行社推荐榜遭遇同一机构的类似情况,可通过页面底部「投诉维权通道」提交线索。本文内容依据投诉工单与处理回执整理,与当期榜单口径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