曝光台公示已立案调查无证揽客2026-08-258 分钟读完

社交平台揽客的无证车队被查:非营运车辆载客,中途在刚察卸客

有游客通过短视频私信报名「同款环线」,实际承接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。编辑部提示:任何以本榜名义招揽、要求个人账户转账的行为均与本榜无关,可直接举报。

曝光台 · 旅行社红黑榜推荐编辑部|所属站点:青海省西宁市

涉事机构
西宁**途运旅行社部
事发地
西宁
涉及金额
¥ 31.8 万
处置单位
西宁市文旅局执法支队
公示日期
2026 年 8 月 25 日
当前状态
已立案调查

一、线索来源

两名游客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报名所谓「青甘同款环线」,付款至个人账户。行程开始后车辆为非营运车辆,驾驶员无旅游客运资质。

二、事发经过

行程第 3 天,因车辆故障与费用争议,驾驶员在刚察县境内将游客卸客,未安排转运或退款。游客自行包车返回西宁,产生额外费用。

三、资质核查

经查,承接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属无证经营旅游业务。相关线索已整理转交主管部门。

四、处置结果

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。本榜同步在青海全省站与各城市站挂出提示:任何以本榜名义招揽、要求向个人账户转账的行为均与本榜无关。

五、识别无证承接方的三个动作

第一,要求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,并在主管部门公示系统核对。第二,拒绝向个人账户转账,正规机构收款账户应与合同主体一致。第三,拒绝无合同的微信约定,无书面合同即无索赔依据。

六、说明

机构名称按公示文书脱敏,金额单位为万元。本文内容均为示例演示,不代表任何真实企业。

公示口径:仅在主管部门出具处理结论后收录,机构名称按公示文书脱敏显示,公示期内不得凭整改材料提前摘牌。若你在西宁旅行社推荐榜遭遇同一机构的类似情况,可通过页面底部「投诉维权通道」提交线索。本文内容依据投诉工单与处理回执整理,与当期榜单口径一致。